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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专家人才库人选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3-03 点击数: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现就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一)优秀专家申报条件

1、在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学术造诣高深,有重大研究成果,得到同行专家公认,在专业领域内达到领先水平,既有广泛影响力。

2、年龄不限,博士研究生,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 后备人才申报条件

1、在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学术造诣精深,有一定研究成果,得到同行专家认可,在专业领域内达到先进水平,具有一定影响力。

2、年龄4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审核,采取逐级民主推荐的方式,切实做好本单位专家人才库人选推荐工作。

(二)各学院、各部门需于202138日前将专家人才库人选登记表、申报表(详见附件1234)纸质版、电子版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赵娟娟

联系电话:7977293

电子信箱:350988793@qq.com


附件:1.优秀专家库人选登记表

  2.后备人才库人选登记表

  3.优秀专家人选申报表

  4.后备人才库人选申报表



                       科研处

                        2021年3月3日


  • 附件【附件1-4.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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