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加强对高校自主开展科学研究的稳定支持,提升高校服务创新战略、自主创新能力和高层次人才培养能力,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自治区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科研项目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培育类项目。重点支持40周岁以下青年教师提升科研创新能力,支持在校优秀研究生、本科生参与课题研究,提升基本科研能力,积极培养一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青年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于。自然科学类:经费5~10万元、项目执行期3年;社会科学类:经费2~5万元、项目执行期2年。
(二)建设类项目。支持教育部批准立项的重点实验室、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协同创新中心、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自治区教育厅批准立项的协同创新中心、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等科研创新平台建设,聚焦平台研究方向,围绕党中央赋予新疆的“五大战略定位”和特色优势产业发展设置研究选题开展科学研究,积极培育一流青年科研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促进科研成果应用转化,提升智库建设的深度。对于教育部和教育厅立项科研平台评估结果为优秀的,应加大项目支持比重。建设类项目-新疆煤炭资源绿色开采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自然科学类:经费5万元、项目执行期2年;社会科学类:经费2万元、项目执行期2年。
(三)战略发展类项目。资助多学科交叉的基础性、支撑性和战略性研究;资助科学考察与调查、科技资料整编和科学典籍志书图籍编研、标准物质与科学规范研制,以及其他对经济社会发展及科技进步具有重要支撑作用的基础性工作。由学校根据研究内容确定项目所属人文社科或自然科学领域。经费2万元、项目执行期2年。
(四)其他项目。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要求,教育强区建设规划纲要以及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等,对专项资金的支持项目和适用范围实施动态调整。其他项目产出成果原则上应得到教育厅、科技厅、财政厅等有关部门采纳,在全区范围可推广应用。
二、遴选基本条件
(一)申请者作为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申请者作为参与者不得超过3个项目。
(二)已获自治区教育厅立项自治区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科研项目资助、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申请人申报此项目(行业厅局项目除外)。已承担3项及以上自治区高校科研计划项目(自治区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科研项目)不得申报,高校青年科技人才培优计划除外。
(三)不受理任何教学教改相关内容的项目。
三、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统一于2026年1月10日前,报送《自治区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科研项目立项书》(1份)、《自治区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科研项目申请汇总表》(1份)、《项目审查表》(1份)及其他相关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不受理个人申报)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xgykyc@163.com。
联系人:兰鸽 18299482182 王小强 13669922931
附件:1.自治区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科研项目立项书
2.自治区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科研项目申请汇总表
3.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
科研处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