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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2025年度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报告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12-28 点击数:

处室、各学院

转科技厅通知,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是项目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是科研项目资金滚动拨付的依据。按照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与资金管理办法要求,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实行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制度。根据工作安排,现启动2025年《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填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当前在研的自治区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期不足3个月的项目不用填报(填报系统仅对需要填报的项目开放)。

二、填报要求

项目执行情况基准时间为,项目实施开始时间至20251231日以来的总体情况。

项目执行情况报告着重从组织实施角度,围绕项目任务书(合同书)的内容总结年度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具体包括项目实施情况、指标完成情况、组织管理情况、科技成果产出情况、知识产权情况、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情况、科技成果收益及分配情况、项目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以及项目执行过程中的重大事项。

自治区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任务专项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包括课题分报告和项目总报告。在各课题承担单位填写完成年度报告的基础上,由项目承担单位负责汇总形成总报告。

项目执行情况报告要真实准确,项目负责人和承担单位要认真把关。主要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应有佐证材料作为支撑依据。要求文字简练,重点突出,报告文本第一次出现外文名称时要写清全称和缩写,再出现时可以使用缩写。

三、填报方式

项目执行情况报告通过新疆科技计划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填报。在自治区科技厅网站主页进入新疆科技计划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点击新疆科技计划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统一认证系统,使用项目(课题)负责人账号进行登录,选择科技计划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待办项目栏目中项目名称后点击填写年度报告进行填报。

四、填报时间

20251226100020261252000。逾期未填报的项目将暂停项目后续资金拨付,并列入2026年度重点监督项目清单。

五、联系人及电话

服务平台技术支持:

新疆科技项目服务中心0991-3675284

科技厅相关业务处室:

科技资源统筹处0991-3680704

战略规划处0991-3838644

社会发展与基础研究处0991-38373543838787

工业和高新技术处0991-3836638

农村科技处0991-3822204

科技援疆处0991-3835189

国际合作处0991-3680709

科技人才处0991-3838217

科研处:兰鸽         18299482182

                王小强    13669922931




科研处

2025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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