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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1-08 点击数:

各学院:

围绕加强学科建设、凝练学科方向、汇聚高层次人才工作,进一步做好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为国家级项目的申报打下基础,现将我校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项目申请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229/)、《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待发布,现参考2020年指南撰写申请书)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请各二级学院安排专人统一为没有账号的申请人员统一向科研处提出申请,注册基金委ISIS系统账号,(提供信息:姓名+职称+学历+常用邮箱)。注册成功后,申请人提供邮箱收到基金委回复信息。

3.申请人须准确选择相应申请项目的资助类别和亚类说明,根据《项目指南》要求选择或填写附注说明,严格按照2021年各类型项目申请书填报说明和撰写提纲(待发布,请勿删除或改动提纲标题及括号中的文字)撰写申请书,并将申请书附件材料电子化。

二、相关组织工作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合理安排并重点做好以下事项:

1.保证申报数量

各单位要广泛动员,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科研人员积极申报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务必保证申报数量,具体要求如下:


(1)列入2021年院各学院科技考核关键指标。

2)具有博士学位的且未承担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人员必须申报。不申报人员,需说明原因提出申请,由所在学院领导签署意见,报科研处。

3)申报书通过形式审查的学校予以一定的奖励。

4)2020年度申报未获立项的项目,内容须按照修改意见进行修改方可再次申报。

2.提高申报质量工作进度安排

(120211月各学院制定计划,开设主题讲座,进行申报动员。各二级学院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撰写申请书。对申报书开展院内讨论和修改。

(220212月积极寻求更多的同行专家指导,对申报书的方向、选题、研究内容等进行精准指导(专家评审费科研给予报销)。

三、申请者资格(详见《指南》,另行公布)

四、限项申请规定(详见《指南》,另行公布)

申请者应特别注意:申请项目的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中任何一人违反限项规定,该项目将被列入违规项目而在初审中被筛出。

五、特殊说明

为防范学术不端行为,避免重复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自2013年起通过计算机软件对申请书内容进行比对,特提醒申请人注意。

1.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类型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申请;

2.受聘于一个以上依托单位的申请人,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通过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

3.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4.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提出重复资助申请。

以上情形如有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对确有学术不端行为者将提交校学术委员会处理。

七、科研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娟娟

联系电话:7977293

联系邮箱:350988793@qq.com

   附件1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79541.htm

   附件22020年项目指南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xmzn/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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